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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外饰件主要指前后保险杠、轮眉、格栅、散热器装饰罩、防擦条等通过螺栓和卡扣或双面胶条连接在车身上的部件。在车身外部主要起装饰保护作用及开启等功能。 保险杠——pp材料
散热器面罩——ABS/ASA 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 丙烯腈·苯乙烯·丙烯酸枝共聚物
轮口——TPO(热塑性聚烯径)
测试条——PP/PE 聚丙烯/聚亚苯醚
防擦条——TPO (热塑性聚烯径)
后视镜——PA6/PA66 尼龙6/66
近气格栅——PP/PE 聚丙烯/热塑性聚烯径
背门饰板——PP/TPO 聚丙烯/热塑性聚烯径
车门外开手柄——P6/PA66 尼龙6/66
挠流板——PP/TPO 聚丙烯/热塑性聚烯径
行李箱手柄——P6/PA66 尼龙6/66
其他相关检测产品:晴雨挡、遮阳板、护板、车碗饰件、外拉手贴件、挡泥板、汽车贴纸、汽车天线、汽车雾灯框、汽车灯眉、汽车尾灯框
检测项目:
1.机械性能测试: 拉伸测试、弯曲测试、硬度测试、冲击测试、遮盖力
2.成分测试: 成分定性定量分析、微量元素分析
3.结构分析: 金相分析、无损探伤、镀层分析
4.尺寸测量: 三坐标测量、投影仪测量、精密卡尺测量
5.老化测试:消耗量、耐磨性、粘弹特性
6.电气性能:击穿电压或击穿强度、绝缘电阻、介质常数、介质损失、耐水性、 耐油性
汽车产品的环保问题越来越多的引起关注,如何减少汽车产品对环境的破坏,如何控制汽车产品的有害物质的排放,已经成文全世界汽车行业关注的热点。 在所有的汽车部件和材料中对有害物质的含量及使用进行限制
■ 在车辆的设计过程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
■ 2003年7月1日后,投放市场的车辆中确保不含Hg、Cd、Pb、Cr(VI),组分(豁免条例中规定的除外)在所有部件和材料中禁用组分的**
■ 镉 (Cd)≤100ppm(0.01%)
■ 汞 (Hg)≤1000ppm(0.1%)
■ 铅 (Pb)≤1000ppm(0.1%)
■ 六价铬 (CrVI)≤1000ppm(0.1%)
2000年10月24日,欧盟正式颁布ELV废弃车辆指令2000/53/EC,欧盟成员国在2002年4月21日之前已经将该法规转化为各自的国家法律。该指令的范围覆盖了汽车类、汽车类废品以及汽车配件和材料。根据该指令规定,欧盟成员国应确保从2003年7月1日起,投入市场的车辆(包括材料和零部件)四项重金属含量不得**过2002/525/EC 规定的浓度**,即均一材质中所含的铅、汞、六价铬,较高浓度限值不得**过0.1﹪;所含的镉,较高浓度限值不得**过0.01﹪。
2006年2月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科学技术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颁布了《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以下简称中国ELV),明确要求将汽车产品回收利用率指标纳入到汽车产品市场准入许可管理体系,要求自2008年起,我国汽车生产或销售企业要开始进行汽车产品的可回收利用率登记备案工作,为实施阶段目标进行技术准备。2010年起,我国汽车企业或进口汽车总代理商要负责回收处理其销售汽车产品及包装物品。汽车在设计生产时禁用有毒物质和破坏环境的材料,减少并较终停止使用不能再生利用的材料和不利于汽车环保的材料,限制使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多溴联苯醚(PBDE)等有害物质。